后记

    成为这本小说原型的诗剧《浮士德》乃是歌德毕生的事业。查一下他写这书的历史,开始写作是在二十五岁左右,实在称得上是毕生事业。这时的初稿未经发表,而是收存了起来,直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再次拿出来增删修订,以《浮士德片断》为题作为未完稿发表。在此基础上增补修改的《浮士德》第一部出版时,他已经快六十岁。而续篇/完结篇的《浮士德》第二部则是在歌德去世前一年完成的。那时他已经年过八十。由于跨越半个世纪才终于杀青,那些直到最后死了也没读完而充满遗憾的读者想必也很多吧(本小说另一位主人公贝多芬也是其中之一)。

    我开始写作小说才只有十个年头多一点,早年所写的作品过了二十年后再行修订是种怎样的心情,我不是很清楚。然而由于初稿中有较多情色描写,所以在《浮士德片断》出版之际,歌德似乎对其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以期稳妥——当我读到这些时,不禁因感同身受而窃笑。即便是文豪,人到中年重读年轻时的奔腾笔触也会感到难为情啊。我最近也总在写些性骚扰文章,年过四十重读后会不会也想要着手修改呢?

    回想当初,一开始向责任编辑提出的企划书中梅菲斯特菲雷斯其实是男性。在歌德的原作里也是男性,所以只是依样画瓢罢了。要说这在写作阶段为何会变更为女性。

    当然很大一部分理由要归功于手冢治虫的《新浮士德》里女梅菲斯特的魅力形象。想看岸田梅尔先生描绘的犬耳少女也是不小的理由。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多为男性,因而也不能否定缺乏艳情这种极为功利而又商业的理由。然而最大的理由是,原作里浮士德和梅菲斯特的关系让我难以理解。

    为了赢得和上帝的赌注,试图引诱浮士德堕落而与他缔结契约,唯命是从照顾他的恶魔……也许作为基督教徒出生成长的人们会对这个故事感到亲切(《旧约圣经·约伯记》的开头就和这个极为相似),但我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仅凭那种理由死缠着人类不放的恶魔会感到快乐吗?

    想了很多之后,我决定更改为自己可以接受的动机。没错,正是性骚扰。自始至终想要性骚扰,所以甚至愿意作为仆人跟随左右。这样的动机才顺其自然。不觉得自然的读者恐怕也不会把这本小说读到四卷,所以理应所有人都能接受才对。

    那么梅菲斯特菲雷斯就必然得以女性的形象登场。男人对男人性骚扰毫无乐趣可言,而且还是犯罪。如果是美女,性骚扰就算不上犯罪了。对不起,我撒谎了。即便是美女也算犯罪。假如有无论如何也想犯罪的美女请务必联系我。我来助你一臂之力。

    话说回来,本卷中出现的瓦尔普吉斯之夜是欧洲各地实际存在的活动。倘若追溯起源,似乎和万圣节一样来自于凯尔特的古老节日。日期正好和万圣节相隔半年也并非偶然。一年之中将寒冷月和温暖月的中间交界线各自定为十一月和五月,作为节点的十月末和四月末的夜晚,魑魅魍魉纷纷涌入人间。似乎原本就是以这种想法为基础的节日。也就是说,瓦尔普吉斯之夜即是“春天的万圣节”。倘若有南瓜灯那种受欢迎的形象和化装游行讨糖果这种简单易懂的活动的话,恐怕也能像万圣节一样成为风靡全世界的节日吧。比如说假扮成魔女或女恶魔的样子一边游行,一边说着“不给糖果就性骚扰”这样如何。不行吗。是犯罪吗。那“给了糖果也要性骚扰”的话不就能逃避恐吓罪了吗。问题不正是那样吗。对不起。

    自从读了《浮士德》,决定将其作为小说素材的那时起,瓦尔普吉斯之夜就是我觉得一定要写的场景。读了多少遍原作也想不出来插入这个场景的必然性在哪儿,不过要是没有这个场景就不成其为浮士德了。这次将其写进自己的作品中,总算长舒了一口气。作为本系列而言,一边找寻能在史实和《浮士德》两方面用到它的地方,一边构思写作大纲,这是我至今为止从未尝试过的创作方法。拥有借以参考显得轻松的同时,是想象不到的束缚和为此而大费周章的另一面。YUKI也体会着相同的心情吧,我一边如此想象,一边得以推进至今为止的剧情。今后的发展也令人期待得不行。

    因为这次原稿延迟等因素,也让负责插画的岸田梅尔先生、责任编辑汤浅先生受了很多的累。非常感谢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借此机会深表谢意。

    二〇一三年十月杉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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